主讲教师资格申请程序:申请人填写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,并提交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》、《岗前培训合格证》、《多媒体教室使用证》等材料复印件到各教学单位,由教学单位院长(主任)签署考核意见,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
教师教学发展科办公电话:5891362(屏风校区)8991067(雁山校区)
教师教学发展科办公地点:南校区办公楼104(屏风校区)行知楼B306(雁山校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