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平均学分绩点(GPA)的计算说明如下:
2017、2018级
平均学分绩点=∑(课程学分数×绩点数×K)/∑课程学分数
从2019级开始取消K值
2019级及以后的平均学分绩点=∑(课程学分数×绩点数)/∑课程学分数
说明:
(1)参与计算的课程:选课属性必修课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; (2)分子:同一门课程选修多次的,取最高成绩;
(3)分母:只要选修过就累加;